(内容来自:意烩 oushitalia)
意大利Laleggepertutti网站19日消息,一名华人从意大利机场出发回中国,随身带了约9000欧元现金被拦下,所有现金被扣,还将面临牢狱之灾:至少6个月,最高4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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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相关法律规定,每人每次出入意大利,身上所携带现金如果超过1万欧元(含1万欧元),必须向相关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并说明来源。而携带低于1万欧元的现金则不需要进行申报。显然,这名华人所带的未申报现金总额符合法规标准,他因此向法院提出了上诉,但近日被意大利最高法院驳回。原因是这名华人还欠着国家17万欧元的税款。
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为:批准相关部门以没收为目的,扣押该华人的约9000欧元现金。同时,法官还确认了存在“拖欠税款者不得带现金出国”(2000年出台的法案)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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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法规规定:纳税人如拖欠国家税款(个人所得税款、增值税款等),且偷逃税款总额超过5万欧元(包括利息和拖延时间过长而受到的罚款),同时以各种方法和手段来隐瞒资产以避免国家收回欠款,那么该逃税者将受到“入狱”的惩罚:至少6个月,最高4年监禁。
而该名华人拖欠国家税款已达17万欧元,远远超过税务欺诈税款的限额5万欧元。因此,尽管他携带的现金总额符合法规规定,但仍因触犯了上述法律,无法取回被扣钱款。此外,这名华人恐面临6个月至4年监禁(关于这一点,法院仍在审理中)。
据报道,负责该案的法官的审判依据非常简单:
第一,现金非常容易被携带、隐藏和运输,因此,逃税者可以悄无声息地转走自己的资产,达到隐瞒资产情况的目的,从而进行税务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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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法官认为,将现金运往国外,即使其金额低于法律允许的最高限额(1万欧元),这同样也是一种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实际上,仅这一点(往国外运现金),就已严重损害到意大利国库的税收收入。
意大利最高法院认为,这名华人试图带着一笔略微低于1万欧元的现金离开意大利的行为,与其之前的偷逃税行为联系在一起,足以表明这是该华人偷逃税的手段——将自己的钱财非法运往原籍国。
据报道,这名华人的税款是在1999年就欠下的,由于时间过久,本应(因超过追诉期限而)失效,但却没有失效。相反,调查人员从一开始就非常确信该名华人有偷逃税款的行为,所以,在该华人一被查出随身携带现金离境时,相关人员就立即对该笔现金进行了预防性扣押,以免出现该名华人的钱财流往其他国家、而其拖欠的国家税款却仍被支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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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最后表示,意大利最高法院的判决意味着,今后,无论是华人、移民或是意大利人,如果存在拖欠国家税款的情况,且欲将自己的钱财从意大利运往其他国家,一旦被查,这些人就很可能将受到严重处罚。
据悉,意大利一直在做打击偷逃税方面的工作,尤其是现在的孔特政府,更是把这项工作放在了首要位置。从海关人员的开箱、随身检查,到之后设立“偷逃税人员黑名单”,并对相关人员出入境进行严格检查,再到对可疑资金流动的银行账户进行跨国调查等,目的就是打击各种非法活动。
((内容来自:意烩 oushitalia)原创,翻译:乔雅,编辑:唐快哉,图片来源见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