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裁判所之一:无神论者无法真正理解平等

意大利时间:2017-02-04 15:02 作者:admin 阅读:
        叶隐:基督徒。《宗教裁判所》系列选题,并非近期写作计划,乃因一篇《我将终身与邪教化的基督徒为敌》激发。本系列预计五六篇,然因近期未完稿太多,不会连续写作,或将不定期穿插完成。若有读者觉得论述不够严密,因恐篇幅太长,劳苦读者,故未完全展开,在后续文章里,将有更宽阔缜密的阐述。


        世上最浪漫的事,莫过于一边庄严朗读《独立宣言》,一边纵声高唱《国际歌》: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上帝和凯撒!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大洋国 尘都市 有眼桥警署 讯问室

        警察A:姓名?
        李无目:李无目。
        …………
        警察A:信仰?
        李无目:无神论。

        警察A:知道为何进来?
        李无目:上街举牌,要求民主、自由、法治、人权。

        宋警察:理警官,基本信息登记完毕,请你正式讯问。


        理性警察:李无目,你好!我姓理,理性的理;名性,理性的性,你可以称呼我理性警察(出示警官证)。我知道,你们是自由主义者,崇尚理性,追求自由民主人权宪政法治。今天把你请过来,没别的意思,主要是聊聊天。你们在网上发表了很多抨击时政、主张自由民主的文章,部分我也拜读了。我非常敬佩你们的道德勇气和渊博的知识。但我仍然有一些疑问,想借着这个机会,和你探讨一下,或者说请教一下也行。

        李无目:谢谢,请教不必,探讨可以。请问你想探讨什么?

        理性警察:无神论是我们伟大的大洋国的总体意识形态基础。我们都是无神论理性主义者,信奉唯物主义、达尔文主义、历史进步论,具有完全相同的世界观,在根子上可以说是一家亲。这为我们即将展开的探讨,提供了广阔的共识……

        李无目:Stop,你们的无神论,和我们自由主义者的无神论,根本不是一回事,请不要鱼目混珠。

        理性警察:Ok,我们可以求同存异。在进入探讨之前,我先申明一下探讨的原则:

        一、我们既然是无神论理性主义者,我们相信唯一真确的知识,是科学知识,唯一服膺的是理性原则也即科学原则。拒斥任何玄学、形而上学、神学,或其他不证自明、不言而喻的真理。我们探讨的所有问题,都必须经得起逻辑和事实验证。

        二、我们既然是理性主义者,同时也拒斥任何【诉诸权威】的辩论。我在整个讨论中,不会引用任何名人名言来说服你或压服你,如需引用,仅仅只是为了展开论述,希望你也一样。

        三、既然是平等探讨,我们秉持言论无禁区的原则,彼此都无需掩饰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坦诚相见。那些可能会对你构成安全风险的言论,你可以在探讨完毕,查看笔录的时候进行删改,以不对你造成风险为限度。你清楚和同意我们的探讨原则了吗?

        李无目:清楚并同意,谢谢!

        理性警察:谢谢,下面我们将进入正式探讨。


        理性警察:请问你主张民主自由,基于什么道德、法学和政治学基础原则?

        李无目:《大洋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所有条款,都是我们主张、追求权利的依据。

        理性警察:难道你不知道《大洋国宪法》第一条的性质和意思吗?为了节省时间,我直接给你翻译一下:大洋国是以共和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条是确定国体的绝对条款,除非大洋国的执政党被推翻,否则不容有任何更改。任何基于《大洋国宪法》的权利主张,如果与第一条抵触,或者不符合共和党的法理解释,都属无效。情节严重的,将被人民民主专政。专政的意思你懂吗?

        李无目:懂。

        理性警察:那你还依据《大洋国宪法》主张民主自由人权吗?

        李无目:不了。


        理性警察:你可以无限次的更换支持你的政治主张的道德、法理、政治原则。请——

        李无目:美国革命的《独立宣言》所阐述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和革命权。

        理性警察:可是,“以下真理是不证自明的”,“造物主”、“人受造而平等”,属于玄学和神学范畴,都违背了我们的理性或科学原则。何况,既然是无神论者,岂可一边否认上帝,一边又让上帝来壮胆撑腰?

        李无目:杰弗逊是自然神论者,在当时基督教人口占绝对多数的情况下,他不得不违心的使用了神学词汇。如果按他的信仰,真实的表达应该是,“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被雄辩地证明了的:人人生而(受造)平等,自然法(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理性警察:OK,可是自然权利、主权在民、革命权的理论,并非杰弗逊首创或独创,他也没有就此展开过系统论述。杰弗逊思想的渊源,已被学术界公认有一条清晰的脉络,可以追溯到约翰·洛克的《政府论》、萨缪尔·卢瑟福的《法律与君王》、约翰·诺克斯、索尔兹伯里的约翰(John of Salisbury,1115~1180)的《政府原理》。洛克是深受加尔文神学影响的基督徒,后面三位是牧师、宗教改革家或神学家。你还需要我列出更多的基督徒宪政思想家吗?

        李无目:不需要,我们绝不走神棍学路线。

        理性警察:虽然我们无神论拒斥神棍学,但不可否认,《独立宣言》之伟大,不在于其思想的独创性,而是它在人类历史上,首次把不可剥夺的个人权利,作为不可动摇的立国基石,并向全世界庄严宣告,而具有你们所说的普世意义。在权利法案被写进美国宪法修正案之后,比起之前在“善(治)”和“(个人)权利”之间折衷调和的政治哲学,无疑是革命性的,美国因此一举成为全世界宪政实践的典范。所谓事实胜于雄辩,同样主张“权利优先于善(治)”而迭遭挫败、君权复辟的法国大革命,就严重底气不足了。两次革命两种命运,有人归因为“神(造物主)赋人权”和“天(实际上还是人)赋人权”的差异,有人归因为法国恶劣的地缘政治,尤其是英国从中持续做梗破坏。我们无神论者的评判标准,有时是结果导向的,有时是过程导向的,根据我们的需要,可以从两个相反的方向,去解释同一件事,谓之辩证法。比如有时我们主张造反有理,有时强调秩序至上要对造反予以坚决镇压。即使伟大的准(弱)无神论启蒙大师康德,对法国大革命的态度,也相当矛盾,既肯定其权利观念的进步性,又惋惜它的失控和谴责滥杀无辜。

        大量资料证明,杰弗逊是确凿无疑的自然神论者(弱无神论者),但他晚年背叛了我们的阵营,和休谟、孟德斯鸠一样,宣称自己是最纯正的基督徒,也即相信有一个人格化的上帝,但又不是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上帝——一个有人格但又是纯粹理性的上帝,或者说他心目中的上帝是一个没有多少喜怒哀乐的宇宙总工程师,创造并有限度的干预世界事务…

        李无目:Stop!


        理性警察:Ok,请继续主张。

        李无目:《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理性警察:嗯,走纯粹无神论的自然法理路,确实比较明智一些。但问题在于——

        一、宣言和公约既不是纯粹的道德规范,也不是纯粹的法律规范,无论是道德的内在约束力,还是法律的外在约束力都偏弱。而这种介于道德和法律的折中状态的实践困境是,它要么导向喋喋不休的道德争讼,要么导向繁复严苛的律法。造成这个困境的原因乃是——

        二、宣言和公约的序言,都是基于【相对准则】而非【绝对原则】的,比如“鉴于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权受法治的保护”。所谓相对准则,就是倡导性的,这样做是好的,或者它可以避免出现坏的结果。因此什么是好的,如何避免更坏的,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就像大洋国经济高速发展时,其他国家的理论家,和你们秉持几乎完全一致的自由价值观,却一窝蜂地为“大洋国模式”点赞献媚;同样的,你觉得大洋国一片黑暗,可是仍然有非常多的人,我是指多次出国游学、游历见多识广的人,觉得大洋国虽然问题不少,但生活总体还算满意,对未来也有美好预期。他们希望变好,却又担心变革失序,社会陷入动荡暴乱。虽然你们认为有足够的事实论证变革的必要性,和有足够的信心去完成变革后的秩序平稳过渡。但是你的信心,不等于他人具有同等的信心。基于良心自由原则,你既不能谴责他人持有某种信念,又不能强迫他人改变信念。关于“人人生而平等”,如果你没有一个绝对的真理基准,你又拿什么去说服和感召他们呢?如果不是我们的秤砣、警棍、催泪弹、推土机帮忙,什么“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子规夜半尤啼血,不信春风唤不回”,也不过是未加审视的虚浮情怀、道德鸡血,而不是事实或真实的趋势,自卖自夸、自我称义的成分,远多于真实的践行吧。

        而绝对原则,则如《独立宣言》所阐述的不容置疑、无可更改的自明真理。如果你需要祖述自然法的渊源,我也可以从欧陆启蒙运动,一路帮你理到古罗马古希腊的盖尤斯、西塞罗、伯里克利、亚理斯多德、柏拉图等等。但不幸的是,他们的理论不是具有神学(非基督教神学)色彩,就是具有浓烈的形而上学(玄学)色彩。到了启蒙运动晚期,思想家们都试图摧毁与“上帝”、“天道”勾连的形而上学,建立完全以人为万物尺度的人本主义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却不幸自己又挖了一个个更大的形而上学的泥潭,康德、黑格尔、尼采都概莫能外。他们的理论,都不足以支持“人人生而平等”这一自由实践的根本基础。无论在逻辑上,还是社会实践上,都是如此。比如把“人人生而平等”,置入不同的文明、宗教体系,都有不同的解释。如果世界不是在同一个造物主统摄之下,诸文明诸宗教的解释体系必然是矛盾冲突的。如果你愿意展开更详细的探讨,我也愿意不避繁难进行论述。


        李无目:虽然柏拉图和黑格尔,被并称为极权主义理论鼻祖,尼采被称为希特勒的精神导师,那康德有这么糟糕吗?

        理性警察:在笛卡尔苦思冥想出“我思故我在”之前,基督教的世界观是一元论的,一切知识体系都统摄在上帝的权能之下。到了启蒙运动勃兴,就演化为二元论了。康德的自由主义体系,和我们无神论体系不兼容,大要有三——

        其一、康德关于“物自体”(自由本体)不可定义不可认识的阐述,属于我们需要拒斥的形而上学。

        其二、虽然康德的数学、科学修养不凡,但在他的时代,黎曼几何、集合论、相对论尚未出现,他的时空观因袭牛顿,他的四组二律背反,在当时确属重度烧脑问题。而在当今已经不是哲学问题,而转化数学-科学问题了,需要在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和相对论框架下求解。因此,他虽然是人类历史上不世出的哲学天才和巨人,但在今天他已out了。

        其三、康德的政治哲学,是你们宣扬的普世价值的理论基础。而他的道德哲学,又是他的政治哲学的基础。康德主张人以理性为自己立法,做自己的主人,但他的三大道德律,即使受过高等教育而缺乏专业哲学训练的人,理解都相当困难,更别说普罗大众能够普遍遵行了。虽然康德自己,以瑞士钟表一样的精确,或者苦行僧一样的虔诚,作出了道德自律的表率。但你们自由主义者,如果拿康德的道德律去校验自己每日的思虑言行,你觉得有几个人有底气敢于自称康德信徒呢?又有几个人不是无时无刻不在欺师灭祖呢?

        说到底,康德不过是一个隐匿了上帝,祛除了原罪和弃绝了救恩试图自我超越和救赎的清教徒。

        李无目:呵呵,确实是的。我们道德虽不完美,时时粗口暴戾,但不能因此取消我们追求自由的资格。

        理性警察:康德说过,“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他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越来越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就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律”。

        黑格尔说过,“一个民族需要一群仰望星空的人,他们不只是注意自己的脚下。”

        我想请问你们自由主义者,多久才仰望一次星空呢?

        李无目:呵呵,有雾霾的日子,我们诅咒雾霾想念灿烂的星空;没有雾霾的日子,我们就同时忘记了该死的雾霾和灿烂的星空。


        理性警察:著名的自然法理论家格劳秀斯说过:“即使一位全能者的旨意都不能改变或废除自然法,即使我们假设那不可能的事--就是上帝不存在,或他不关心世人之事,它都将保持其客观的有效性”。“自然法是永恒不变的,它甚至不能为上帝所改变。尽管上帝具有无穷的力量,但也有些事情是他力所不能及的。……正如上帝不能让2乘以2不等于4一样,他也不能让那些本质为恶的事物不再为恶。”你怎么理解呢?

        李无目:让自然法从上帝法(神学)的捆绑中解脱出来自成体系吧。

        理性警察:对头。但是,自古希腊、罗马而至于当代,不同的哲学家、思想家都在使用自然法这一概念,但其内涵既严重缺乏连续性和一致性,也没有进入过真正的社会实践。就像大家都在说鬼,却谁也没见过鬼一样。所以,格劳秀斯关于自然法的铁口直断,如果不幸碰上维特根斯坦,难免会被训斥他每一个字都是胡说八道,不免汗颜五地。

        李无目:呵呵,维特根斯坦太狂妄了。

        理性警察:不如说天才的骄傲。


        理性警察:关于无神论自然法理路,你还有什么补充的吗?

        李无目:确实,自古希腊、罗马、中世纪、启蒙运动而下的道德哲学、法哲学、政治哲学,确实不可避免地带着玄学、形而上学、神学的基因。但罗尔斯的《正义论》里的“无知之幕”,却是摆脱了知识论历史路径依赖、历史基因遗传污染的纯粹政治哲学。

        理性警察:在你们自由主义者里,有一个和“无知之幕”相似的更简明的分粥理论:若干人分粥,执勺分粥的人最后拿粥,可以得到最公平的结果。其实未必尽然,假设分粥的人,有一个或多个食量很小或较小,他或她不介意拿最小碗次小碗的,他或她或许变态喜欢把粥故意分得不均匀,欣赏其他几个人打起来,把粥锅都掀掉了,并非没有可能。可见,貌似正确的常识,都有逻辑漏洞。当然,因为粥是均质的流体,分粥理论过于简单,要补漏洞并非难事。如果是分一头猪呢,有人喜欢吃大肠,有人偏好里脊,有人酷爱猪脑…如何公平均分?而无知之幕的假设,抽空了人的经历、教育、信仰、能力等背景,完全是违背常识和人性,不具有任何现实实践的可能。说到底,早年的基督徒最后转向无神论的罗尔斯还是和我们大洋国执政党一路的。

        李无目:何以见得?

        理性警察:罗尔斯的正义论,不过是霍布斯-卢梭的契约论的升级版,欲求通过契约达成一个绝对的正义准则。可是,你想啊,假设十个人来为十种职业厘定基本工资,在此之前这十个人都不知道将被分配到何种工作,貌似肯定会为最卑微的工作予以照顾,遏制最有权势的工作的过高待遇。如果你被选去参与无知之幕的头脑风暴,你会对你自己的竞争力不清楚吗?你有王佐之才为何要认为自己会分配到清洁工的岗位?就算你被分配到清洁工的岗位,可是这种不按才分配的法则是合理的吗?你日后不会运用能力改变自己的处境和命运,并打破这个规则吗?大不了,还可以与不公正的规则共谋,猛捞一把再移民啊。这种抽空了我们无神论人性自私基因的静态法则决断,经得起社会、历史的验证吗?我效忠的执政党,最早不就是按这个绝对平等的思路实践的吗?结果你们不满意,要上街去举牌了。尤其女权分子,不思感恩更令人费解。


        李无目:你的意思是,“人人生而平等”这一命题,没有任何一种人本哲学,可以给它提供坚实的支持?

        理性警察:对头。如前所述,哲学关于事实、意义的确实性,已经被数学-科学体系,从逻辑和实证上彻底摧毁了,只剩下几个永远悬而未决的“问题”了,比如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将到哪里去,在这个世界上当如何作为,以及能如何作为,道德如何可能等等。所以我提议我们不要在哲学上浪费时间了,还是回到我们的知识论共识:科学知识是唯一真确的知识(虽然它会被更新和修正)来继续探讨。

        李无目: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需要同时否定两种最著名的“自然状态”假设?无神论者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和基督徒洛克的自然状态。

        理性警察:毫无疑问,奥古斯丁、洛克的自然状态,只不过是伊甸园的镜像,在人类进化史中根本就不存在。虽然霍布斯的假设,更符合达尔文-道金斯-霍金的整全无神论体系,但假设终归是假设,他的国家起源学说,不符合我们无神论体系所阐述的事实,所以只好略带惋惜地剔除了。不过我需要诚恳提醒你的是,我们伟大的大洋国,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依据霍布斯的《利维坦》学说维持稳定运转和繁荣昌盛的。你们鼓吹的普世价值的道德内容,霍布斯理论里几乎一样都不少。霍布斯在四百多年前,就雄辩地论证了大洋国维稳体制的合理性,这种前瞻性洞察,比起你们那位声称《政治,让超验走开》的政论大牛强的不是一点两点吧。所以,无神论者,真是古今一家亲呢。

        李无目:靠,你读了这么多书,来夸我们知识渊博,还要请教我,这不是打我脸吗?

        理性警察: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我确实学识浅陋,知识储备大多来自《读者》、《知音》、《家庭》和百度词条。但是,熟悉我们自己的理论体系、历史源流,同时精通神棍学、形而上学、玄学的源流与发展,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是一个忠诚的无神论者的基本修养。如果我们要反对一样东西,对它又没有透彻了解,难免闹笑话,你说对不对?
   

        李无目:那无神论的政治学理论还有什么进路呢?

        理性警察:在探索我们新的进路之前,请允许我略微对政治学做一个简单总结。基督教神棍政治学体系,包含三个自上而下的层次:上帝法(政治神学)-自然法(政治哲学)-制定法(政治科学)。我们无神论者,拒斥超验的政治神学和先验的政治哲学,以后我们的讨论,若无必要,就限定在政治科学的范畴。你同意吗?

        李无目:同意!

        理性警察:虽然柏拉图-黑格尔-马克思是我们的大洋国的理论鼻祖,但如果站在纯粹科学的角度,他们的理论已经经不起科学体系的检验了,尽管后来法兰克福学派试图将弗洛伊德的心理学和弗洛姆《爱的艺术》融入,以弥补他们人性论的缺失,但仍然无济于事。

        所以请让我们在达尔文-道金斯-霍金的无神论整全体系里展开道德科学和政治科学推演:

        1.世界起源于大爆炸,我们不能确定大爆炸有什么终极的目的。

        2.在宇宙上百亿年漫长的演化过程中,人只是诸多生物中进化得最高级的一个物种。

        3.基于物种存续繁衍的自私基因是人类进化的根本驱动力。人类的根本竞争优势,不在于身体的优化,而在于智力的优化,也即技术理性在不同的节点爆炸性增长。

        4.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天(自然)没有赋予人平等的地位和不证自明的权利。

        5.人没有天赋权利,不平等是必须接受的自然结果。

        6.人的价值,是根据他对种群优化的贡献来衡量的,强者(个人和民族、种族、国家)为王,弱者为奴或灭亡,是人类演化过程中的确凿事实,而不是价值判断。

        7.弱者如果不能给社群贡献超出其自食其力的价值。他就应该被毁灭,在被毁灭过程中,可能优化共同体的战斗力,也算是一点贡献。所以弱者即使不是该死的,也是不值得怜悯的。

        8.出于强者并非恒强,弱者并非恒弱的长远考虑(比如一个低级妓女生下了伟大的贝多芬),通过协商和契约,弱化一点“强者为王弱者该死”的自然法则,给弱者以适当保护和照顾,成为人道法则。

        9.即使增加了相对主义的人道法则,但优胜劣汰的绝对法则不变。人总体是被欲望和恐惧驱动的,为了不激起弱者的强烈反感和反抗,淘汰的规则会被设计得更隐蔽精细复杂了,并将他条理化和法律化,美其名曰法治。

        而实际上经过技术理性美化的法则,比原始法则更残酷。比如一个小偷或穷邻居偷了你5000块钱,你会视为罪不可赦,一定要把它送进监狱。而你在金融市场输掉了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却只能自认命苦技不如人不能怨政府。


        李无目:难道我们的无神论体系,就是一直如此与人类的道德、文明共识为敌的吗?那为什么世界上的专制政府越来越少,民主政府越来越多?

        理性警察:如果是一群纯粹的无神论者来建立一个国家,结果必然如此。但大多数国家,都不是由纯粹的无神论者组成的,大体是由少数宗教信徒和大多数混沌的不可知论者组成的。他们基于传统、习俗和生活经验的拼凑式的世界观,虽然在纯粹理性的立场,不免混沌,但他们的道德情感会弱化我们无神论的严酷自然法则,所以反倒有更广阔的民主共识。

        我不妨在此基础上,简略推演一下不可知论者的演化路径:

        1.通过并未经过严苛科学批判的启蒙,明了人人生而平等,具有一些不证自明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

        2.自由意志神圣不可侵犯,人通过理性为【自己】立法,而成为自己精神王国的国王。

        3.通过协商达成重叠共识,以契约进行共同体自治,让渡部分权利给政府或准政府,并保留通过程序更换政府和修改契约的权利。

        4.当出现与既有秩序冲突的现象,修订或新订法律以解决。

        5.社会分化持续复杂,不断通过修订法律增加【次生权利】,社群根据次生权利重新组合,日益碎片化(比如Facebook有56个性别,军队因性别、信仰复杂化而管理复杂度倍增)。

        6.次生权利(即保护人群、文化、价值观多元化而设立的权利)持续膨胀,侵蚀基本权利。

        7.当出现资源危机、自然灾害,或外部危机(战争),碎片化的社群无法高效达成共识,解体或毁灭。

        8.还有两种可能:A.在日益复杂多元化的冲突中,危机还没到来,自相残杀,导致法网日益森严,回归利维坦。B.在危机到来之前,人出于恐惧,从万物灵长、为自己立法的国王,回归兽类,驯服于号称能应对危机的强者,走向利维坦。

        李无目:虽然我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但我似乎更倾向于不可知论者的前半段演化路径。

        理性警察:其实,当一个国家进入路径锁定,从零开始理性建构的国家理论,几乎没有可能。比如美国的宪政体制,源于一群奠基者一次时机稍纵即逝的一次性决断,突破了殖民地路径锁定,建立了自己的宪政体制。然后在20世纪,积极介入了其他国家的体制决断,才有了第二波第三波民主浪潮。站在我们无神论的立场,除非你取得政权,摆脱路径锁定,进行一次性决断,才有可能建立你们的自由民主体制。否则你们的启蒙、上街举牌,不过是形同儿戏的小打小闹而已。

        李无目:世界潮流浩浩荡荡…

十一

        理性警察:你听说过“拿二千万人头来换”的话吗?

        李无目:听过,那种违背人类文明和良知的野蛮言论不值一驳。

        理性警察:也许,但在我们的无神论立场,我们永远是事实优先于价值,价值是从原初事实中推导出来,而不是由价值观来决定事实裁剪事实扭曲事实。一如我们小时候觉得羊羔很可爱,老虎撕碎羊羔很残忍。但我们长大了,却非常喜欢欣赏动物世界的杀戮。老虎不会因为屈从我们的价值观不去吃羊,因为那是唯一科学、严肃的自然法则。

        李无目:既然你们认为是无伤根本的小打小闹,为何还要如此草木皆兵?

        理性警察:我也不怕实话告诉你,我们有枪有钱有人有宣传平台有教育阵地,我们既不惧怕历史潮流,也不惧怕民心向背,更不怕你们越启越蒙的启蒙和站街举牌的小打小闹。我们最害怕的是我们的执政团队丧失了我们的信仰,变得跟你们一样虚无荒诞,一盘散沙,醉生梦死,耽于酒色,沉迷内斗,丧失了维护政权的强力意志。我们要严防死守,并不是害怕你们,我们只是需要通过大大小小的防微杜渐的操练,来强化我们的专政和镇压意志,凝聚我们的信仰,宣示一切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下的权力意志。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也是共生共荣的关系。你也不想想,要是三十年前,五十年前,我们还有可能这样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探讨吗?

十二

        李无目:世界总体在进步,你们也不可能永远抱残守缺。

        理性警察:对头,又回到我们的历史进步论的共识上了。你们在进步,我们也在进步。比如我们的领导看到你写的《我一生将与邪教化的基督徒为敌》,就非常赞赏。毕竟,基督教是世界公认的五大名门正教,我们想批判反对压制,也不好过于直接露骨。何况,大洋国的主要敌人,自川普上台后,又猛刮基督教保守主义旋风。他的“我们共和国创建的根基便是,自由不是政府的恩赐,自由乃是上帝的恩赐”也正风靡一时。我们对于不肯屈从于我们的世界观的群体,就是以邪教罪给他们定性的。必要时,将给予毫不留情的镇压。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容忍你们的一些批评、反对意见,但我们更赞赏你们和邪教化的基督徒终身为敌的决绝意志。

        李无目:为什么?

        理性警察:我也不怕和你说实话。你们自由主义者,一个个傲娇得跟二五八万一样,生怕跟集体主义沾上半点关系,玷污了你们的所谓人格独立,思想自由。所以你们对人群,即勒庞所说的乌合之众,有着本能的排斥和恐惧。你们太好自我标榜独立,所以丝毫没有能力,建立跨越阶层、身份、年龄、地位、职业、兴趣、教育程度的广泛联盟。即使在你们自由主义者内部,也完全没有促进社群化的能力,完全是原子化、一盘散沙、以他人为地狱的状态,归根结底,你们都缺乏肩负全体责任的担当,不足为虑。

        你们完全不理解自由意志,又过于强调自由意志,使得你们永远不可能获得真正的理性和德性,不会尊重在理智能力上的权威,但你们又会不假思索的盲目崇拜大众传媒包装的劣质权威,或者被经不起事实检验的道德虚火逗弄得神颠魂倒。所以你们永远只能停留在abc的层次自嗨,其实abc也未曾真正搞懂过。无论如何,你们批判基督教矇昧的群体狂热,我还是要大加赞赏的。

十三

        李无目:你这是在讽刺我们不懂得如何有效煽颠吗?尽管你在理论上一套一套的,但仍然不妨碍我继续反对你们。我以邪教化的基督徒为敌,属于理性批判,和你们的收买分化、为我所用、暴力镇压,也完全不是一回事。

        理性警察:我没那个意思,只是说出事实。意见不同,各抒己见,无事我们可以做朋友聊科学聊生活,有事公事公办。我们一方面提防你扩大影响力,同时,又希望你在终身与邪教化的基督徒为敌上获得更大的影响力。比如我们把你弄进来,你毫发无损,你们的同道在微博、微信呼天喊地,可是他们即使近在咫尺,也并没有几个人有道德义愤围过来。因此,你却可以借此获得更大的道义名声,以便于日后打赏、众筹、开农庄、办学馆啊。这些都没问题,我们也乐见你日子过得体面滋润,有更多精力去与基督教为敌。

        李无目:那是我个人的事,与你们无关,我绝不会为你们所用。

        理性警察:没关系,各言其志尔。今天的谈话就到这里,请你看一下笔录,对于可能给你造成风险的,以及可能有损于你未来转型后的道义高度的言论,可以悉数删除,然后签字确认。毕竟,我也是打一份工,不太确定我们的大洋国,是否可以天长地久。

        李无目:你要么就安个罪名把我关进去,否则字我就不签了。

        理性警察:我知道,你们有你们的坚持,我们有我们的原则。今天的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看在反基督教的共识上,不签也无妨。感谢我们在共同的意识形态和科学方法论的基础上,有如此美好深刻的交流。小宋,送客。请走好!

        —END—


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
卡若尔·魏莫
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
我并不是在叫喊著 "我是得救的"
而是在低声的说 "我曾经迷失过。"
所以我选择了这条路"
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
并不是因为我觉得比你高一等
而是承认我一直在蹒跚而行
所以我需要一位生命中的向导
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
我并不是在显示自己很强壮
而是在承认自己的软弱
并祷告寻求继续前进的力量
…………

(责任编辑:意大利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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