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Russo先生:您好,董律师。我是总部设在米兰的一家意大利公司的唯一董事,我想在上海设立代表处。我想向您咨询中国法律规定的正确设立代表处的要求和程序是什么?
董丽芳律师:您好,Russo先生。自2010年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正后,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的必须条件之一便是意大利公司需成立两年以上。在上海设立代表处必须向工商管理总局提交申请。申请提交时需附上意大利企业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要求必须经翻译公证认证,还需附上其他关于办公用地的中文文件(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购买证明)。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的另一必须条件是首席代表任命书,其主要内容是意大利企业任命何人为常驻代表负责管理代表处,由意大利企业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程序结束时,工商管理总局将颁发批准证明。之后,将可以开设银行账户以及完成其他经营代表处所需必要程序。
Russo先生:与意大利法律相比,在中国设立代表处有哪些显著差异呢?
董丽芳律师:无论是在意大利还是中国设立代表处,代表处的经营范围仅限于推广其母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不能直接在国内进行销售行为。然而,与意大利不同的是,代表处在中国是纳税主体,将根据经营成本(工资、租金等基本支出)缴税。
Russo先生:谢谢您董律师。代表处可以在中国聘请员工吗?
董丽芳律师:当然可以。然而,由于代表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自主在本地招聘,必须通过专门的人才招聘机构。后者将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履行社会福利保障义务。相反,所有涉外人员的劳动关系将归于意大利母公司。
注:上述内容由中欧国际律师事务所(Dong & Partners Law Firm)团队提供,仅作为参考信息使用,不得视为本所对任何事项的法律意见。如果您对此事还有其他疑问,请您与本所董丽芳律师联系,我们会及时提供全方面的法律咨询与服务。
中欧律师事务所(Dong & Partners Law Firm)
地址:Via Cairoli 33, 00185 意大利罗马
电话:+39-06-916505710传真:+39-06-91712689
电子邮件:ldong@donglawfirm.com
网站: www.donglawfi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