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律师法律专栏:意大利企业家在中国:不同类型的企业

意大利时间:2016-09-12 10:04 作者:admin 阅读:

        Bianchi先生:您好董律师,我是一家意大利制造业公司的持有人。我计划将公司产品向亚洲市场出口,为此,我有意与我的中国合作伙伴一起在中国设立一家经销公司。请问中国法律允许吗?
 
        董丽芳律师:您好Bianchi先生,当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FIE),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一种特殊类型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而自2004年起,中国向外国投资者开放了批发及零售领域。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有两种类型:外商独资企业,即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 合资企业,即企业资本为混合的(中国和外国),其可以为合资经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作经营(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您有意与您的中国合作伙伴共同设立一家经销公司,我们建议您以合资经营的形式设立一家外商投资商业企业。
 
        Bianchi先生:非常感谢您董律师。请问有什么特别的条款我需要遵守吗?
 
        董丽芳律师:首先,在中国开展任何类型的业务之前,最好仔细阅读《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其中列出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由于您希望开展经销业务,您仅需查看您有意在中国销售的商品是否被列入了“禁止”项。接下来,您需要向中国主管部门申请颁发从事销售活动的营业执照。在中国,与意大利不同,企业的经营范围不能过大,但必须详细说明,因为每项业务活动都必须通过一个对应营业执照授权。为此,您还需要注意,如果您决定不依靠第三方来开展商品进出口业务,那么,您需要为进出口业务申请单独的营业执照。
 
        Bianchi先生:请问企业管理和注册资本方面有什么规定呢?
 
        董丽芳律师:中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最低为人民币30000元,但规定公司注册资本需按照合资企业有意开展的业务类型具体调整,因此,为获得对应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所需金额可能会更高。管理方面,合资企业的董事会必须由至少3名成员组成,其中必须至少有一人代表中方股东,一人代表意方股东。此外,一般来说,中国个人是不可以作为一家合资企业的股东,因此您的中方合作伙伴必须通过企业的形式参与到合资企业的设立中。
 
        注:上述内容由中欧国际律师事务所(Dong & Partners Law Firm)团队提供,仅作为参考信息使用,不得视为本所对任何事项的法律意见。如果您对此事还有其他疑问,请您与本所董丽芳律师联系,我们会及时提供全方面的法律咨询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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