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17 年起,MINIMI 与 FORFETARI 除外,所有拥有 P.IVA / 增值税号的企业公司都需要向税务局按季度申报其每一个季度的 IVA / 增值税状况,以及每一张买卖发票的信息,(包括,公司信息,日期,编号,金额,税务,发票说明)。
2017 年申报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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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和第二季度 - 2017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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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 2017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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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 2018 年 2 月 28 日
没有按规定在截止期内完成发票申报或申报不符,将会被处以罚款,金额由最低每一张发票罚 2 欧元至最高每一个季度罚 1000 欧元。
若在 15 天内提交申报修正,将只需付一半的罚款金额。
2018年以后 申报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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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 -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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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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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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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 2 月 28 日(下一年)
没有按规定进行 IVA / 增值税申报,申报不符或不完整,将会被处以罚款,金额由最低 500 欧元至最高 2000 欧元。
若在 15 天内提交申报修正,将只需付一半的罚款金额。
为了更好的跟进管理企业公司的会计账目和相关的税务申报, BLUDATI 会计师事务所建议:
所有客户在 2017 年,尽量可以于每个月的 10 号之前将上个月的账目资料带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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