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网友在论坛爆料,他看到一家中国餐馆贴着告示,而告示的内容十分简练,除了四个“欢迎光临”的汉字外,还有一段警示性的英文,大意为:“只允许中国人停车,其他任何人停车都会被拖走”。
爆料图片如下:
@鲨鱼村的猴猴
爆料贴一出,立刻引起网友的回响,有网友觉得非常丢人或觉得这样做不是很妥当。
“我觉得真的是太丢人了”
“哈哈哈哈, 国人强大了,开始仿效那个“XX与狗不得内进”了, 这样做不好”
而大多数则觉得自豪,为店长的行为点赞
“这怎么就丢人了?!哪家店?我要经常去捧场!”
“干 ,这个要支持一下,本来就想以后买个篮球场,写上Chinese only。”
“哪个餐馆?得去支持一下”
“有啥丢人的 赶紧告诉我们哪家”
当然了,还有网友从客观角度理性判别...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如果这是private property或者这车位就属于这个商家的 就一点问题都没有。如果这有问题 那visitor parking /customer parking only那些牌子都是歧视了,不是visitor就不能停了? 不是customer就不能停了? 都是歧视”
“这样会把中国人和其它种族隔离开”
华人商铺全中文招牌遭罚款
此前列治文曾出现过类似事件,一家华人店铺只有中文招牌引起西人不满被投诉,而那家店主张先生最终因未获得营业执照就竖起广告牌被罚款$400...
用“歧视”回应“歧视”是否可取?
生活在国外的华人可能都深有体会,歧华事件总是接连不断,去年一年里更是多发,比如白人女子大闹华人超市、白人男子辱骂华裔老人、华人租客遭业主驱逐......
也可能是因为歧华事件多发才导致一些华人用“歧视”来回敬那些种族歧视者,但这样的方法可取吗?
其实,华人不应该在遇到歧视时隐忍退让,不能让“老外的一句玩笑话而已”、“无须当真,不理他们就好了”的思想助长歧视者的嚣张气焰,但是以“歧视”回应“歧视”的做法也不可取,毕竟“己所不欲”何苦要施于他人呢?
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