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3月30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携带祭品回乡祭祖扫墓的入境旅客逐渐增多。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旅客携带水果、鲜花、肉类等祭祀物品入境前,应主动了解相关检验检疫规定,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违法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每年清明前后都是大批港澳台同胞返乡祭祖扫墓的高峰,按往年情况看,清明期间返乡祭祖的台胞多达数千人,泉州晋江国际机场也将迎来客流小高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目前共有3大类16个条目的产品被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包括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和其他检疫物类。2017年清明节及节前两周共15天,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共截获禁止入境物195批、292.3公斤,其中水果102批次、94.9公斤,肉类及其制品22批次、70.8公斤。
为此,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烧猪、鸡鸭、带土花卉等祭祀用品均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这些物品可能携带检疫性有害病菌及相关寄生物,危及环境和农业安全。对于这些违规携带的产品,一经发现,检验检疫部门将予以没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