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西方列强”们深陷经济危机,为抓税源,这些当局以“反洗钱”为由视现金为原罪。因为,当别人都没有(钱)的时候,你有(钱),那就是犯罪。两名澳洲华人女子因去银行汇钱,惹祸上身,最终12.6万欧元的现金被全部没收。
事情起源于这两人到悉尼一家银行去存钱。她们走到存款机跟前,打开一个黑色的大袋子,开始存钱。就在这时,一旁的银行职员却径直跑到办公室里打电话报了警,原因是银行职员一眼就发现,这个看起来朴素的黑色大袋子里至少装着六位数以上的现金。直到外面警笛四起,两名华人女子都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这些警察为什么会忽然走到她们的身边,并大声命令她们停止动作,还直接收走了她们的银行卡和现金。随后两人被带到警察局问话,警察问她们:你们这些现金是哪来的?华人女子一时紧张心急,回答说:是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给的。然而,正是这句话却成了法院日后冻结华人女子财产的铁证。很快,当地警方就以涉嫌洗钱罪对两人提起起诉。华人女子辩称,她们的这些钱来源正当,其中6万是帮自己的6个亲戚存的,平均每人都没有超过1万,所以没有违反海关的规定……两年多之后,这场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案子近日终于宣判。尽管华人女子曾当场翻供并证明了这笔钱来自于她的老公,但法官抓住她们先前说的“钱是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给的”这个口供,质疑这笔钱的可靠性,认定这些现金是非法活动所得。最终,最高法院决定没收这20万澳元(约合12.6万欧元)。是的,当别人都没有(钱)的时候,华人有,那就是犯罪。就算你折腾半天能证明这些现金确实是血汗所得,佬外法官照样能因“质疑”而给华人现金扣上一顶黑帽子,然后统统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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