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肢体接触一样可判"性暴力犯罪"!警惕:青少年儿童正沦为"网络性诱拐"受
(内容来自:意烩 oushitalia)
· 没有肢体接触照样构成“性暴力犯罪”
意大利《晚邮报》报道,这名男子曾向一名未成年女孩发送过多条性骚扰和性暗示信息,包括一张色情图片。男子还以公开聊天记录为要挟,要求女孩回发给自己一张相同类型的色情图片。
米兰复审法院曾对男子下发过羁押令,但随后他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辩方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有限,尤其是两人并未发生过性行为,也从未见过面。嫌疑人通过网络进行“儿童性诱拐”的行为事实不应成立,因为嫌疑人并没有提出任何性要求以满足自身冲动,也未对未成年人造成性方面的伤害。
但最高法院认定复审法院的判决无误,即便嫌疑人和受害者之间没有肢体接触,但其性暴力行为已切实存在。男子的犯案行为明确,具体可体现在:诱导未成年人交换色情图片,和未成年人讨论性经历及色情话题,并以公开聊天记录进行威胁等。
9月8日,最高法院正式驳回嫌疑人的上诉请求。男子目前正被软禁在家。鉴于他曾对其他未成年人也实施过类似的犯罪行为,存在继续犯案的风险,他将被转入狱中继续羁押。
· “网络性诱拐”青少年儿童受害者正不断增多
“儿童性诱拐”即是指犯罪者以友善态度或利诱等方式消除儿童的戒心,在取得后者信任后诱使或强迫其发生性行为,或被迫卖淫、制造未成年人色情制品等。
“网络性诱拐”则是指犯罪嫌疑人通常以匿名、伪装等形式,在网上通过各种手段博取受害人信任,继而操纵受害人,以达到自己的性意图。德国司法部网站显示,随着数字化发展和使用网络服务在青少年儿童中的普及,这一群体沦为网络性诱拐受害者的风险在过去几年不断增高。
根据德国刑法此前的规定,当性诱拐仅停留在接触交流阶段时,无法追究刑责。为加强保护青少年儿童免受网络性诱拐的侵害,去年6月,德国正式通过了一项刑法修正案提案,当犯罪嫌疑人通过社交媒体、网络聊天室、网络游戏等途径接触青少年儿童,并企图施加影响实施性诱拐,一旦被家长或者潜伏伪装的调查人员发现,将被认为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