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对居留重新定义,华人男人续居留意外被拒
据悉,上述华人是在2001年凭合法身份进入意大利的,他在2005年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获得了工作居留,之后一直按时延续居留。但在2017年11月,当他再次申请延期居留时,却遭到Grosseto警察局移民窗口的拒绝,并表示其申请材料有问题:首先他准备的文件中有一部分没翻译成意大利语;其次他的收入和申报有误,他还需要提供当前和未来的收入证明,而非续居留之前的收入证明;此外,他的交税金额与实际收入不匹配,存在逃税情况。华人男子不服,进行上诉,胶着一年后败诉。法院认为,经济能力(收入证明)不是一个保证,而是对移民的第一要求,移民必须证明具有自力更生的能力而非成为国家的负担。围绕本案颇具争议的一点是,曾经逃税是否还能续居留?移民法规定,逃税不能成为废除或拒绝移民续居留的原因,税务部门可另行对此采取制裁措施,但在本案中“由于华人男子曾经逃税,因此无法推断其收入的真实性”鉴于此,法官裁定废止其居留。
申请居留有很多条条杠杠,近两年警方对这些杠杠越来越较真。有人说“逃税跟居留没半毛钱关系,有的欠意大利几十万,居留照样转!”有的则说“关键别做假,做假是刑事罪”,还有的“过来人”说“放心啦,杀人犯出来居留都换的出来”。但也有的奉劝“现在的意大利移民政策基本就是上税保居留。你没收入当然可以不给你居留,要么就去报失业!可以给你一年的”,赞同者也称“现在很多警察局要你出示invio telematico agenzia delle entrate, Inps记录,要求越来越多”……还有人反映“我朋友已经是意大利永久居留。他老婆从中国申请出来2年了,是家庭居留,一直在家带孩子没上过班。小孩这里出身,居留贴在我朋友那里。朋友工作不稳定,签工也不多。上星期他带老婆去米兰续居留,结果警察说我朋友收入太少,不能养活一家人,要取消我朋友的永久居留,包括小孩子的。还威胁说半年内收入达不到要求,要遣返全家人回中国。我朋友的身份都还登在父母的住家,父母是开店的,收入挺高。问了会计师,会计师说可以的。后来朋友又拿了父母的收入证明和经济担保书过去,警察局不认可,还是原来那一套。现在只能请律师打官司。”眼下很多移民日子难过,续个居留也被挑三检四,但无论如何要满足那些所谓的“硬性条件”,否则可能遭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