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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踩高压线:超过1000欧元的现金支票需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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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欧洲侨报编译消息(未经许可请勿转载):意大利政府为防止金融诈欺,提高税务监控力度,规定了现金使用的限额。与此同时,凡是金额超过1000欧元的现金支票也需加以说明。一些华人因对此了解不够,意外踩上“高压线”招来税务部门的调查。

2014年意大利政府推出现金限令,规定使用现金的数额不得超过1000欧元。两年后的2016年1月,又将现金使用的限额调整到3000欧元。超过3000欧元的交易则不能使用现金,但可通过银行转账或不可转让的支票,亦或使用信用卡或储蓄卡来进行支付。若现金支付数额超出3000欧元,按规定需支付罚款,罚款金额从交易额的1% 到40%,也就是说,罚金至少3000欧。如果数额超过5万欧元,罚款将以5倍递增。去年11月24日意大利又通过一项新的税法限定了取款金额。自此,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每天的取款总额不得超过1000欧元,每月的取款总额不得超过5000欧元。现金存款亦然。不仅如此,意大利税务部门的监控软件还与各个银行联网以随时捕捉那些活跃账户。上述种种限令一时间令习惯了使用现金的华人们人人自危,但有些华人注意了现金的使用,却疏忽了对现金支票的规定。尽管现金交易数额不得超出3000欧元的规定与支票无关,不可转让的现金支票也没有金额限制,但所有金额超过1000欧元的现金支票必需加以说明。现金支票是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若数额不超过1000欧元,则该现金支票是可以转让的,否则只能选择不可转让的现金支票,只有受益人才能提取现金。而对那些没有银行或邮局账户的客户,现金支票的填写限额则为3000欧元。一些华人因为不了解上述规定违规使用现金支票,反招致税务局的检查和盘问,围绕的话题仍旧是恒古不变的“资金来源不明”。说白了,上述种种“规矩”无非是为政府收税提供最大的便利和监控。而控制现金,无异于在扼断资金流动,意大利现政府正在错误的经济路线上越走越远,难怪会在6月下旬的地方选举中铩羽大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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