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反垄断法新规定:不得限制消费者付款方式
欧洲侨报编译消息:日前欧盟反垄断机构对两家廉价航空公司进行处罚,分别罚Norwegian Air 和Blue Air 25万欧元和30万欧元。原因是这两家廉价航空公司未遵守消费法Art. 62 条的规定。Art. 62 规定,任何商业机构不得特别限定消费者的付费方式,同时也不得向使用信用卡付费的消费者加收额外费用。实际上,这项法规不仅针对航空公司,而且针对所有商业领域。欧盟反垄断机构对此解释称:增收额外费用,或强制要求消费者只能使用某种指定的付款方式都已违反了上述法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不但不能针对信用卡支付加收其它费用,对以其它方式进行支付的也不能再额外加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