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工人找同胞还是“老外”?这是个问题!
近日,一华人网友(应该是老板)在网上吐槽,大意是店里雇了一名巴基斯坦人,在做了15个月后,这名工人自己辞工,老板便将其工单“割掉(专业术语?)”。不料,辞工后时间不长,这人就找上门来,要老板赔偿9000欧元,否则就报警,理由是做工15个月,只给其“报工(INPS)”9个月,而且是每周10小时(半工)----其实这也是这位网友被人家抓住的“短处”。
对这位老板的遭遇,网友们跟帖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多数网友对其雇佣“老外”表示理解,因为毕竟其他国家的移民、尤其是东南亚移民工资要求相对较低,或者一些工种对技术要求比较高,需要找特定的人群。但他们同时也表示,既然享受了员工低工资的“福利”,那么同时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那就是后遗症很麻烦。当然雇佣“老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意同胞越来越少:一部分回国发展,一部分自己当了老板……
网友们不约而同的反对他进行妥协:9000欧元千万不能给,这就是敲诈,一旦让其得手,后患无穷。比较稳妥的方式就是找会计师,将资料搜集齐全,尤其是对方在工资单或是其他收据上的签字,以备“不测”。
还有网友支招:如果这名巴基斯坦人再上门威胁,要做好录音,尤其是索要9000欧元的部分,这样就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起诉他敲诈勒索,让他永远断了这个念头!
像这位网友的问题很多华人老板也都遇到过,不仅是“老外”,一些企业也因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被同胞起诉。
中国有句古话: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目前,随着华人企业数量和规模的增加,招工之难、劳资纠纷成为一种常见现象,而遵守法律、依靠法律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途径。
中国会有句俗话叫“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要企业规范自己的行为,就不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如果你非要打擦边球,除了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还要多多学习应付的“技巧”。(山山来持)
欧洲华人资讯社